二是持續“改”,力促管住管好。2020年,市縣嚴格落實中央編辦發〔2019〕230號和湘編辦發〔2020〕1號文件要求,中小學教職工管理突出問題整治取得積極成效?!锻ㄖ芬?,各地持續抓好擠占、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、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、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“有編不補”、違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職工幫助工作、部分在編教師“吃空餉”、教育管理機構及其他非教學單位與公辦中小學?;炀幓鞃?、非教學人員使用教職工編制占比過大等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?!锻ㄖ窂娬{,按標準測算可核增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的,如果清理整治效果不明顯,特別是空編率超過10%的,下次將不予調增;編制配備超全省統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,要控制用編進人,及時消化到全省統一標準。
三是創新“用”,推動用實用活?!锻ㄖ分赋?,要充分考慮新課程改革、高考綜合改革、大班額化解、芙蓉學校建設等教育改革和重點任務有關師資配備需求,綜合學校申報情況,科學合理配備編制??紤]鄉村小規模學校、寄宿制學校、示范試驗學校等實際情況,予以適當傾斜。市縣近年核減收回的待分配事業編制,可通過周轉、調劑等措施,優先保障本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需求?!锻ㄖ窂娬{,要完善中小學教師人事管理、經費保障等配套政策,加強相關保障,助推教職工編制使用效益持續提升。